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开标须知
一、中心应提前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按时开标。
二、开标会议原则上统一由中心组织并主持,严格按开标会议程序进行。
三、投标人、供应商等乙方代表(如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等)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或早退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四、遵守开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