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2016年12月22日发布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2018两年度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项目招标公告”补充说明如下:
“七、投标人报名条件: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主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以上资质等级均不含临时、暂定级别资质。”
修改为:
“七、投标人报名条件: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主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以上资质等级中,三级以上为含三级,不含临时、暂定三级;二级以上为含二级,不含临时、暂定二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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