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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0/8/12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中南大服务类A027竞磋字[2020]011号)

 

项目概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或以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8 20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南大服务类A027竞磋字[2020]011号

2.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次磋商不分包;采购预算为:2020年20万元,2021年20万元,共计40万元,供应商年度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每年度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服务保险期间:保险生效后半年或一年(视具体保额而定)。国际学生综合医疗保险同时存在投保期限为一年和半年两种情况,一年期限的保险主要是为学历生购买,半年期限的保险主要是为非学历生购买,学校政府奖非学历生占比约为5%。注:主要服务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6.服务期:合同先行签订一年,若学校政策无变化且2020年履约被评价为良好,则续签2021年合同;若学校政策有调整或2020年履约被评价为不合格,则不续签合同。2020年和2021年,预计每年政府奖学金生在校学习人数约为250人,结算方式以合同具体签订为准,本项目服务费用以实际数量结算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2.供应商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只可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多个分支机构投递响应文件均视同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2020年812日至2020年819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同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也可在公告期内采用填写项目报名表并发送电子邮件(763134703@qq.com)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第一次已报名的本次仅需递交报名表,无需再次缴费。)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时所带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本人报名的需携带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报名的需携带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技术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详见公告附件一)

邮件报名所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项目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二);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技术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影印件(详见公告附件一);

4、磋商文件汇款凭证。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方式一:现场送达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20日下午1500分(1430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2号会议室

方式二:邮寄送达(仅限顺丰)

(一)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宋黎明收(027-87272718

(二)截止时间:2020年820日下午1500分(以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

说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如采用第一种递交方式,响应文件于2020年82014:30开始接收,人与人之间间隔至少2米,请供应商预留足够的排队时间。如采用第二种递交方式,仅接受顺丰快递,单件不得超过20KG,且须注明“宋黎明本人签收”,递交时间以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宋黎明电话确认。

五、开启

时间:20208 20 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2号会议室

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2.为避免交叉感染,请供应商自带黑色中性笔签署相应表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址:http://czzx.zuel.edu.cn/TPFront)

2.银行账户信息

   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号:0505 0142 1000 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