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2023年度中外文及港台图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1-2006-ZCFW0453/中南大服务类B003公招字【2020】004号
2.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2023年度中外文及港台图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68万元
4.最高限价:第一年人民币168万元,其中01包100万元;02包60万元;03包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各包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中外文图书、随书附件(光盘、软件等)、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等有关服务和所有税费的总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报价表中报出综合折扣(码洋)即可。
5.采购需求:
01包:2021-2023年中文图书供应商
02包:2021-2023年外文图书供应商
03包:2021-2023年港台图书供应商
交货期:能证85%以上的预订图书到书率和95%以上的现采图书到书率,其中80%图书的到书周期应控制在90天之内。
交货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指定地点。
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三年(2021年预算经费为人民币168万元,2022年和2023年经费根据学校实际下拨经费实施),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注:投标人可对本次采购的各包进行选择性投标,也可同时投标;但评标时将以包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审,分别确定中标人。投标人若同时投多个包,则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如有需提供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
01包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02包、03包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3.3
03包港台图书供应商必须出具与港台出版社的合作合同或者授权总代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CA申请指南、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南);
2. 领取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 审核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5. 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
6.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7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完成签到,开标时间时才能准时解密响应文件。
3. 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27-8838730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黎明、汪树新
电 话:027-87272718
电子邮箱:1354527101@qq.com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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