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以及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采招中心于6月8日向全校各单位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问题专项整改的通知》,整改工作得到了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合同收集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采招中心共收集到31个单位共计772份合同,详见附件。
二、合同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没有在采购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没有注明签订合同的日期。
2、项目使用在前,合同签订在后。
3、没有在廉政责任书上签字。
4、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非小额分散采购项目,未到采招中心统一采购。
5、合同签订时间超过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
6、合同签订后未在2日内送达采招中心,致使未能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告。
合同公告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监管和审计部门审计的重要事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合同签订规范,送达及时。如有任何疑问,请与采招中心余汉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8387280。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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